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仍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五险。根据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是企业的强制义务,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协议”均无效,劳动者可随时主张补缴权益。但需注意,若已领取社保补贴,可能需返还单位。
分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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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使双方签署放弃协议或达成现金补贴约定,企业责任仍不可免除。社保补缴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申请,但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
补缴操作与限制
员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补缴,逾期未果可提出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但实践中,若员工主动放弃社保且知晓后果,经济补偿可能因“违反诚信原则”被驳回。补缴期限通常为过去15个月内。 -
风险提示
部分企业以“自愿协议”规避责任,但员工仍可追溯权利。需警惕社保代缴等违法操作,可能涉及骗保风险。建议优先通过正规渠道投诉,避免法律纠纷。
社保权益受法律绝对保护,员工无需因“自愿协议”放弃补缴权。若遇企业拒缴,应及时留存证据并依法**,同时注意返还已收补贴的潜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