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员工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仍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具体法律依据及处理方式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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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的法定性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任何协议均不能免除这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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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性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的行为属于无效约定,用人单位仍需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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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局实名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的,用人单位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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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 经济补偿 :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N+1)。 - 补缴要求 :仲裁或诉讼中均可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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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途径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先完成仲裁前置程序。
三、注意事项
- 证据收集 :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时效性 :社保补缴的仲裁时效为1年,经济补偿金的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员工无需依赖自愿协议**,可通过行政、仲裁或诉讼途径依法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