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时对老员工的合法处理需遵循“协商优先、权益保障、分类安置”原则,核心方式包括继续留用(工龄连续计算)、协商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依法裁员(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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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留用:改制后企业应与老员工协商保留原岗位或类似岗位,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工资待遇不变。若企业主体未变更,工龄自动合并计算,避免重复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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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员工不愿留任的,企业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并结清社保等费用。补偿金可分期支付,但首付不低于20%,剩余部分最长5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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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安置:距退休不足5年的员工可协商离岗退养;不足10年的原固定工若留任,企业需签订至退休年龄的合同并专项管理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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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裁员:若改制导致经营困难需裁员,须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听取意见并报劳动部门,被裁员工同样享有经济补偿金。
提示:改制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保程序合法透明。员工若遇权益争议,应及时寻求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