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在单位再干三年是否还有补偿? 关键结论是:若工伤认定已完成且伤残等级确定,即使三年后离职仍可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单位存在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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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补偿项目
工伤职工离职时,无论是否继续工作三年,只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已完成,均有权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通常与伤残等级挂钩,例如十级伤残可能对应3个月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医疗补助金和7个月的就业补助金。 -
单位违法行为的额外补偿
若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等行为,职工离职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金。例如,未缴社保导致工伤待遇受损的,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
继续工作期间的权益保障
工伤后选择继续工作,仍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按月发放)等。若旧伤复发,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或单位承担。 -
关键行动建议
保留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离职前与单位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注意补偿主张时效(通常为离职后1年内)。
总结:工伤后继续工作三年不影响法定补偿权益,但需主动主张并保留证据。若遇单位推诿,建议尽早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