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尤为重要。劳动者工伤后主动提出离职,仍然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项补偿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法定待遇。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权益,但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的离职或协商解除合同可能触发更多补偿。
一、法定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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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在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当地标准支付该项补助,具体金额与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地区政策直接挂钩。例如北京、上海等地的实施细则对补助金额有明确计算公式。 -
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同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于后续治疗康复。但部分地区对主动离职者可能设置领取限制,需参照本地社保政策执行。
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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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过错情形
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职工以此为由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该补偿与工伤待遇并行计算。例如某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导致治疗延误,主动离职后同时获得就业补助金和N倍月薪的经济补偿。 -
工伤复发风险
离职后工伤复发需二次治疗的,原单位已支付的医疗补助金不影响新发生的医疗费报销,但需在法定时限内申报。
三、实务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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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必须完成工伤认定程序并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否则无法主张补助金。某快递员案例显示,未做伤残鉴定直接离职导致**失败。 -
协商签署协议
用人单位要求放弃补助金的条款无效,但可就支付时间、方式达成补充协议。建议通过劳动部门见证签订书面文件。 -
证据链完整性
留存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诊疗记录、离职申请等关键材料。某工厂职工因丢失工伤认定书,诉讼中被驳回诉求。
劳动者需在离职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同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补助申请。部分地区如广东省要求离职后6个月内申领补助金,超期可能丧失权利。建议通过12333热线或人社部门官网查询属地政策细则,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