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20号发工资是否违法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具体发薪日期。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若劳动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发薪",则延迟属违约;若未明确日期,只要未跨月(如次月1日发放上月工资)通常不违法。以下是关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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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条款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工资支付周期,但未强制限定具体日期,仅要求"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 地方性法规可能更严格(如深圳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22天),需结合属地政策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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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明确写明发放日(如"每月15日"),超期未付即构成拖欠,劳动者可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
- 未明确日期时,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自然月"为限(如5月工资6月30日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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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遇节假日可顺延,但需提前告知;
- 企业经营困难需延迟的,应与工会或职工协商,最长延迟不超过30天(部分地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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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
-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结:超过20号发工资是否违法,核心看合同约定与地方规定。建议劳动者明确合同条款,遇拖欠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用人单位则应规范薪酬制度,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