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半年后才缴纳五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关键点:① 拖延缴费侵犯劳动者权益;② 员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③ 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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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要求企业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任何"试用期不缴""延期半年缴"等条款均无效,即使写入劳动合同也属违法条款。 -
员工应对措施
- 协商优先:向HR或负责人提出合法缴费要求,留存书面沟通记录。
- 投诉渠道:拨打12333社保热线或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举报,社保机构将责令企业补缴。
- 仲裁**:若企业拒不改正,可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及赔偿。
- 企业常见借口风险
- "行业惯例":不具法律效力,所有行业均需遵守社保法。
- "降低用工成本":违法节省成本将面临欠缴本金+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的处罚。
总结提示
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企业无权单方延迟缴费。建议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及时**以避免社保断缴影响医疗报销、购房资格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