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社保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该条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等条款进一步细化了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义务及违法处罚标准,逾期不缴将面临滞纳金、1-3倍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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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规定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任何“自愿放弃协议”均无效。根据《劳动法》第一百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需补缴并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改正的,罚款可达欠缴额的3倍。 -
劳动者**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缴社保,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第四十六条),或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试用期未缴、档案未转等借口均不合法。 -
企业常见违法情形
包括试用期不参保、现金补贴替代缴费、未办理社保登记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未登记的用人单位需限期整改,否则对单位及责任人处以罚款。 -
社保覆盖范围与时效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均需依法缴纳,且用人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办理登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工资代扣代缴是唯一合法形式,不得减免。
提示: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社保局官网举报欠缴行为,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作为证据。企业合规参保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对员工权益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