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若员工15号前离职,公司仍须依法缴纳当月社保。关键点: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与离职日期无关;②企业自行规定“15号前离职不缴社保”属违法行为;③员工可通过投诉或仲裁**。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只要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社保。即使员工15号前离职,只要当月在职一天,企业也需足额缴纳社保费用。部分公司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缴,但法律效力高于企业规章,员工有权要求补缴。
深圳社保实操中需注意:企业需在每月20日前完成缴费申报,但员工离职时间不影响当月义务。若企业拒缴,员工可向深圳社保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且可主张经济补偿。灵活就业者需自行关注参保衔接,避免断缴影响权益。
总结:社保缴纳与离职日期无直接关联,企业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员工应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遇纠纷时及时通过12333热线或线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