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权利。若公司以“试用期”为由拒缴,劳动者可通过沟通、投诉或仲裁等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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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明确规定:五险一金是强制性义务,试用期不缴属违法。即使双方“协商一致”或合同未约定,公司仍需补缴。例如,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公积金也需同步缴纳。
- **步骤:
- 沟通优先:与HR或上级明确法律要求,提出补缴申请。
-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记录、沟通记录等是**关键。
- 法律途径:向劳动监察部门(12333)或公积金中心(12329)投诉,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 常见误区:
- “转正后补缴”无效,应从用工首月开始缴纳。
- 公司以“岗位调整”重新约定试用期或降薪均违法,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权益不容忽视,劳动者应主动了解法律并留存证据。若遇侵权,及时采取合法手段,避免因拖延丧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