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转正后才交五险是不合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延迟缴纳属违法行为。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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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要求
企业必须从员工入职首月起缴纳社保,无论是否在试用期。若公司以“转正后补缴”为由拖延,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 -
试用期权益保障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工享受同等社保待遇,公司无权以“未转正”为由减免责任。若发生工伤或医疗需求,未参保将导致无法报销。 -
企业违法后果
延迟缴纳社保可能面临补缴、滞纳金及罚款(欠缴金额的1~3倍),员工还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员工应对建议
-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
- 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可向社保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注意**时效(一般2年内)。
总结: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遇到企业拖延缴费时,应积极**。若已错过参保期,可要求企业补缴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