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入职不买社保是违法行为,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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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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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机构核定应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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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依法申请仲裁,且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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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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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法定义务,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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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企业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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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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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是员工的基本福利,缺失会导致退休、就医、失业等情况下无法享受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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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拒绝缴纳,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社保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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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协议风险
- 若企业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即使员工签字,后续仍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且企业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 :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无权拒绝。若遭遇企业违规行为,建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