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入职前三个月不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试用期不缴、协商弃缴、拖延缴费等情形均无效且违法,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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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要求30日内参保。无论试用期与否,劳动关系建立后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否则将面临社保机构核定追缴。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需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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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法情形与应对。包括:以试用期为由拒缴、诱导员工签署弃缴协议、谎称“档案未转”拖延缴费等。员工可保留工资记录、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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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受损可索赔。若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医疗费无法报销、工伤待遇缺失等,员工可要求单位赔偿损失,法院明确支持此类诉求。
总结提示:社保是法定权益,单位任何拒缴理由均无法律效力。遇到此类问题,建议优先协商补缴,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同时注意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