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缴纳社保,否则需承担双倍工资赔偿、补缴社保、滞纳金及行政处罚等后果。即使员工“自愿放弃”或处于试用期,企业也不能免除法定义务。
- 法律明确要求:劳动关系建立后,合同与社保是强制义务。未签合同满一个月起,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未缴社保则面临补缴、罚款甚至列入失信黑名单。
- **证据链: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工作邮件等均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无需依赖书面合同。仲裁或诉讼时,劳动者胜诉率极高,企业还需额外支付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
- 企业风险警示:除经济赔偿外,未缴社保可能导致工伤全额自担、员工医疗费赔付,并影响企业融资、招投标资格。
提示:若遇此类情况,建议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避免超过1年仲裁时效。合规用工既是法律底线,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