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三期工资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三个阶段依法享有的工资待遇,核心保障为:
- 孕期工资: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按正常工资发放,不得克扣或降薪;
- 产期工资:产假期间由生育津贴或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不低于原工资;
- 哺乳期工资:哺乳时间视同出勤,薪资水平需与劳动合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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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工资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需全额支付工资,产检时间不得扣减工资。若企业缴纳生育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由保险报销;未缴纳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
产期工资
产假天数通常为98天(难产、多胞胎可延长),工资发放分两种情况:
- 已参保:生育津贴按企业上年度月均工资支付;
- 未参保:企业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 哺乳期工资
婴儿一周岁前,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企业不得因哺乳降低薪资或调整岗位。
总结:三期工资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用人单位若违规,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或诉讼**。建议孕期女职工提前了解政策,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