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受法律明确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降低待遇。若遭遇调岗降薪、产假工资缩水等侵权行为,可通过留存证据、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且产检时间、生育津贴差额等均需依法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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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保障“三期”工资
孕期工资不得因怀孕降低,产检时间视为正常出勤。产假工资由生育津贴支付(单位已缴社保),若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未缴社保的,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哺乳期工资需按合同约定发放,不得单方削减。 -
**关键步骤
- 证据留存:调岗降薪通知、工资条、产检记录等书面或录音证据。
- 协商与投诉: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无效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 仲裁与诉讼:若协商无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或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 常见侵权情形与应对
- 违法调岗降薪: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强制调岗或降薪,拒绝后遭辞退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
- 产假工资缩水:生育津贴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未参保单位需全额支付产假前工资标准。
- 哺乳期变相裁员: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
提示:劳动合同期满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时注意时效(仲裁需在争议发生后1年内提出)。遇到逼迫离职等情况,务必保持冷静,避免签署不利文件,及时寻求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