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约的赔偿金计算核心规则为: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超过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若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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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基础
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计算。例如:工作3年7个月、月薪1万元,可获4个月工资补偿(3年+1个月)。 -
特殊情形赔偿规则
- 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未签:若员工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拒签属违法终止,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2N)。
- 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部分地区(如北京)要求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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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不续约的例外
仅当公司降低原合同条件(如降薪、取消福利)导致员工拒签时,公司才需支付补偿金(N)。其他情况下员工主动不续约则无赔偿。 -
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的风险
若未续签但继续工作,从第2个月起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且可能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提示:赔偿金计算需结合地方规定与个案证据(如工资流水、续签通知)。建议保留书面材料,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时效为合同终止后1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