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到期补偿标准主要取决于合同类型和终止原因。正常到期不续签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续签且劳动者符合条件,补偿标准为N+1倍月工资。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原则上无补偿,但实际用工单位需承担退回后的工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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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补偿
-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无补偿(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除外)
- 合同到期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超1个月未签新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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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情形
- 仅限法定情形(如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破产)可终止,否则按违法解除赔偿(2N倍月工资)
- 用人单位单方终止需额外支付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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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工伤职工合同到期:应续延至医疗期结束,终止时需支付工伤津贴及就业补助金
- 女职工三期(孕产哺)内到期:合同自动延续至情形消失
注意:月工资按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建议劳动者保留工资流水、合同等证据,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