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男性职工和女性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则是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对于在2025年1月退休的情况,需要考虑该职工的出生日期以及其原本应适用的法定退休年龄。例如,如果是一位1965年1月出生的男性职工,按照原规定他应在2025年1月达到六十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由于新政策的影响,他的退休时间被推迟了一个月,即到2025年2月才能正式退休。
同样地,如果是一位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比如1970年1月出生的女性,她原本应该在2025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据新的延迟退休政策,她的退休时间也会相应延后,具体延后的月份取决于具体的延迟规则和她的出生月份。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延迟退休的规定,但同时也存在弹性退休制度。这意味着职工可以自愿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前提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职工可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选择提前三年退休,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延迟最多三年退休。
因此,是否属于“延迟退休”的范畴取决于个人的具体情况,包括性别、出生日期、工作性质等。如果你是在2025年1月达到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没有选择提前退休的话,那么根据最新的延迟退休政策,你的退休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不过,具体延迟的时间长度需要查看相关的对照表来确定。
为了准确了解自己是否受到延迟退休政策的影响,建议查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的详细条款,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有疑问,还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获取更确切的信息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