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跨省多点执业需满足职称、执业范围一致性等条件,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申请,经机构审核和卫健委审批即可完成。关键点包括:
- 中级以上职称或5年临床经验(部分省份放宽至基层服务),且执业范围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
- 材料需含《医师执业证书》、定期考核证明、聘用协议等,通过民科微等平台线上提交;
- 跨省需先在目标省份注册主执业机构,再申请备案,原执业地点信息需保持一致。
具体流程分三步:
- 申请阶段:登录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选择“多执业机构备案”,填写目标机构、执业范围及时间,提交至拟执业机构审核。
- 审核阶段:机构确认后打印申请表,医师携带纸质材料(如身份证、资格证书、聘用协议等)至当地卫健委窗口办理。
- 审批阶段:卫健委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多点执业信息。
注意事项:
- 公立医院领导或行政职务者不得申请,且执业机构等级不得高于第一执业地点;
- 跨省备案需避免选择“变更”业务,否则原注册信息失效;
- 定期考核不合格或材料缺失将导致驳回,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
提示: 政策存在地域差异,如福建允许副高职称全省执业,四川对民族地区放宽要求,办理前务必核实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