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南宁医保补缴政策如下:
一、补缴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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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补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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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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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或中断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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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缴费中断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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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或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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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补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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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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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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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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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提交补缴申请,需录入人员信息并上传材料(如身份证、工资证明等)。部分城市支持跨区通办,可就近选择服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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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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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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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需提供身份证、工资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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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费用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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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滞纳金 :补缴时无需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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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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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续保: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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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1年以上续保: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比例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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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补缴:退休时按缴费基数3.5%补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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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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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社保机构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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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需在欠费发生后2年内提出申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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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但退休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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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前存在医疗费用,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