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工作单位
关于都安人事档案的存放单位,根据相关规范和管理要求,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档案存放的常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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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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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未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需将档案转入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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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城江区富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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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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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时,档案会随人员转移至单位内部的人事档案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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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无独立档案管理权限,档案会委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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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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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
若毕业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可将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档案不再随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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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单位档案处置
对于原都安瑶族自治县地税局等撤销单位的档案,由都安县档案馆统一接收并长期保管。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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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规范
档案转移需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单位办理,严禁个人通过关系塞档,确保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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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询与使用
档案存放单位需在接到调档申请后,按程序办理转递手续,一般需15个工作日。
建议毕业生根据自身就业计划选择档案存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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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后优先转至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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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或自主创业推荐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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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长期待业可考虑学校托管(但需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