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广西目前 不能 称为“广西省”,其官方全称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名称变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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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用阶段
广西在清朝、民国时期曾被称为“广西省”,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1958年。当时因民族政策调整,该名称被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进一步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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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定名称
1958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广西省”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文件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全称。
二、名称争议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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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认知差异
部分人误将“广西”称为“广西省”,源于对历史名称的混淆。历史上广西在元朝之前未设省,明朝首次设立广西省,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仍沿用该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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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命名规则
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命名通常保留“自治区”后缀,以体现其政治属性。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而“省”这一称谓仅适用于普通省级行政区。
三、使用习惯与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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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
少数地区(如石碑、老街)仍保留“广西省”的旧称,但属于历史遗留现象,不代表现行官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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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概念差异
历史上的“广西省”是内陆省份,而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沿海自治区,两者在地理范围和管理职能上存在差异。
四、权威依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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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 :所有现行法律文书、政府公告等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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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释 :国务院及民政部门从未批准过“广西可以恢复为广西省”的申请。
广西的正式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一名称既符合历史演变,也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