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晋升副高职称需满足学历资历、临床工作量、专业能力及科研成果等核心条件,其中:本科需受聘主管护师满5年,大专需满7年;年均临床护理工作量不少于40周,病历记录超480条;需熟练掌握专科护理技术并指导下级人员,部分省份要求省级课题和核心论文。
- 学历与资历: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担任主管护师满5年,大专学历者需满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放宽至大专7年)。学历需为国家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在职学历的聘期不受影响。
- 临床工作量:任主管护师期间,年均参与临床护理、管理或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记录累计480条以上(急诊、重症等科室需从专项记录中提取)。
- 专业能力:需精通本专业理论及技术,熟悉国内外进展,能独立处理危重病例并指导下级护理人员。部分省份要求提交病案或技术报告作为能力证明。
- 科研成果:多数地区需至少1项省级课题和2篇核心期刊论文,其他成果如专著、继续教育学分等可加分。援外、援疆等经历可能作为优先条件。
提示:具体条件因省份而异,建议提前查阅当地卫健委最新文件,并确保继续教育学分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