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厂辞退60岁以上员工是否需要补钱,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退休年龄与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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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若员工已年满60周岁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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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若员工达到60周岁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仍可终止,此时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 $$\text{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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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 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向其支付标准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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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计算截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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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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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员工
若60岁以上员工以退休人员身份返聘,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辞退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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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
若用人单位在员工60周岁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无合法理由辞退、未支付经济补偿等),需支付 双倍赔偿金 ,即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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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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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员工拒绝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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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因经营调整、重组等合法原因解除劳动合若符合法定程序,无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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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
若用人单位以"达到退休年龄"为由辞退员工,建议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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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是否已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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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工作年限、工资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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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终止及补偿问题。
(注:以上内容综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案件处理可能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