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时,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错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属于对长期服务且即将退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具体分析:
-
特殊保护范围
只有同时满足“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两个条件的员工,才受到“15+5”特殊保护。
-
违法辞退的后果
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辞退员工,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赔偿金计算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且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法律救济 :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
-
例外情形
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纪、重大过错等),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无需支付补偿金。
建议:
-
确认自身权益 :核对是否满足“15+5”条件,若不满足则不受特殊保护;
-
保留证据 :若单位提出辞退,应留存沟通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便于后续**;
-
协商解决 :优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效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员工,单位无权随意辞退,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