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
非法行医的处理涉及行政和刑事两个层面的监管,具体如下:
一、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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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非法行医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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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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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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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罚款(一般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违法所得2-10万元罚款为违法所得2-10倍,2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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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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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若涉及无照经营,可联合工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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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若非法行医行为涉嫌犯罪(如多次违法、严重危害健康等),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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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处罚标准
若非法行医行为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 基本刑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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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检查、调查取证后,对情节较轻的非法行医行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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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移送 :若行为严重(如多次违法、致人重伤等),卫生行政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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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过12320热线或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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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直接报警处理涉嫌犯罪的行为。
非法行医的日常监管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