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第八章规定,预备役人员退出年龄标准如下:
一、年龄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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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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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尉官: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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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校官:60周岁
(军官最高年龄按军衔级数递增,专业技术军官年龄标准见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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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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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士/中士/二级上士: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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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上士/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55周岁
(军士年龄上限与军衔对应,士兵最高年龄统一为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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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类
- 最高年龄:30周岁
(士兵预备役年龄上限为30周岁,未满年限或达到上限均需退出)
二、退出条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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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因伤病残无法履职、单位岗位调整、军队改革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前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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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计算 :以入伍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达到上限即自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