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局不处理工资拖欠问题时,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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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证据,要求其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支付工资,并协调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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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保障热线12333
拨打12333全国劳动保障咨询电话,提供实名举报信息及证据,由人社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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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举报平台
通过“国务院客户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等官方平台实名举报,提交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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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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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局处理不力,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无需律师),仲裁裁决后仍不执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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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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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投诉
向政府监察局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部分部门有权协同处理。
法律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可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应依法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