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老板以业绩不好为由扣押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法律依据
-
禁止克扣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即使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约定业绩不达标可扣工资,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员工严重违纪、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
合法扣除情形
用人单位仅能代扣以下费用: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或赡养费等。其他情况下扣工资均属违法。
二、**途径
-
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工资并说明法律依据。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
投诉举报
-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25%拖欠工资)。
-
若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
-
劳动仲裁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及可能的双倍工资差额。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
法律诉讼
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条金额及利息。
三、注意事项
-
收集证据 :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扣款通知等,证明工资被非法扣除的事实。
-
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四、特殊情形处理
若用人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理由长期拖欠工资,可能涉及经济性裁员或破产清算等复杂情况,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处理。
总结 :老板以业绩不达标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务必保留证据并注意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