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冀惠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 线上报案 :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18,根据语音提示报出“冀惠保”进行报案。
- 线下报案 :
- 投保人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各营业网点进行报案,材料递交要求详见投保页面《理赔服务须知》。
- 申请报销 :
- 拨打95519转2号键申请,或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各营业网点申请。
- 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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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大陆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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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或未成年人出险,需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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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小结、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报告、CT/MRI报告、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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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大病(互助)保险结算单,特药处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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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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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及与之对应的病历资料、发票复印件、费用清单、处方、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复印件、大病(互助)保险结算单复印件等全部理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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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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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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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由于工作等原因,被保险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其他城市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在冀惠保约定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经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向冀惠保申请理赔,申请时须同时提供被保险人购买冀惠保时是河北省及所辖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有效证明:河北省及所辖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或单位(或医保局)出具的证明等。
- 邮寄材料 :
- 将理赔申请书及理赔材料邮寄至社会医疗保险所在地的中国人寿财险营业网点。营业网点地址可致电95519咨询。
- 审核与赔付 :
- 冀惠保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将报销金额打入患者指定的银行卡中。报销时必须上传医疗费用清单的原件,并确保费用清单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冀惠保只能在河北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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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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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理赔材料时,建议复印留存一份理赔资料,并保留快递单,以防邮件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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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务必提供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顺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