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5年购新车补贴最新规定主要涉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以下是具体内容:
补贴范围和标准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车辆、新购车辆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新购乘用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购车发票金额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0.9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0.7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补贴对象和条件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转让的乘用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在湖北省内开具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旧车应完成转让登记已不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方式
2025年2月15日0时,2025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至2026年1月10日,消费者可登录懂车帝App搜索“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或在App首页点击“政府补贴”频道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指引进行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