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扣款通常不能直接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但企业可通过绩效奖金、全勤奖等浮动工资部分合理扣减。 关键点在于:基本工资受法律保护,随意克扣属违法;合法扣款需满足“损失对应”原则,且单次扣除不得超过月工资20%;考勤制度须经民主程序,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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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的法定属性
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核心报酬,用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无权单方面降低或扣除基本工资,即使员工迟到、早退,也只能从绩效、奖金等浮动部分扣减。若因缺勤需扣除,应按缺勤时间对应的日工资比例计算,而非直接扣减整月基数。 -
合法扣款的前提条件
- 制度合规性:考勤规则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员讨论公示,未经民主程序的“罚款条款”无效。
- 损失关联性:扣款需与员工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挂钩(如旷工导致工作延误),且扣除总额不超过月工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浮动工资优先:企业应通过调整全勤奖、绩效工资等实现管理目标,而非触碰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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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法操作警示
例如“迟到1小时扣全天工资”“旷工扣三倍工资”等规定均属无效;孕期产检扣工资、****扣薪等行为可直接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
企业考勤管理应兼顾效率与合规,员工需了解自身权益。若遭遇不合理扣款,可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12333热线**。和谐的劳动关系需双方共同维护规则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