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劳动后仍有权获得工资。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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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就构成劳动关系,工资支付义务自用工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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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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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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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报酬,未签合同不影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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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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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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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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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 :协商或投诉无果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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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如临时性帮忙且无报酬约定),可能无需支付工资。但此类情形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总结 :未签合同工作一天,劳动者有权获得工资。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遇拖欠可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