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辞职未提前一个月通常不会被扣工资,但需注意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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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用人单位无权因劳动者未提前30天(试用期3天)离职而扣工资。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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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情形
若因劳动者急辞导致用人单位产生经济损失(如招聘成本、业务中断等),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赔偿金额需通过协商确定,且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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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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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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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解除规定造成损失需赔偿,但赔偿不得以扣工资形式变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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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离职前尽量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避免因纠纷影响双方权益。若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