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或单位的卫生副高职称打分细则可能有所差异,以下是两个版本的卫生副高职称打分细则: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部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最高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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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 发表论文 | SCI三区(中科院分区)及以上:15分/篇;SCI三区以下:10分/篇;中文核心:7分/篇;科技核心:3分/篇 | 30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30分/项;省部级:20分/项;厅局级:10分/项;横向课题(GCP):10分/项;院级及其他横向课题:2分/项 | 30 | |
奖项 | 国家级:10分/项;省部级:8分/项;厅局级:5分/项 | 10 | |
教育教学 | 高层次人才 | 取得省级及以上名医、名师类荣誉称号:50分 | 50 |
担任人才项目指导老师 | 国家级:40分;省级:30分 | 40 | |
入选人才项目 | 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 | 20 | |
学会任职 | 国家级学会/协会任职:50分;其他国家级学会/协会任职:40分;省级学会/协会任职:30分 | 50 | |
教学工作 | 获聘教学职称:40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20分;获聘博士研究生导师:50分;获聘硕士研究生导师:30分;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类奖励:50分;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师竞赛名次:20分;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立项:20分;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0分/篇;获得院级教育教学奖项:10分 | 50 |
2023医院高级职称评审单位评分细则方案(部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最高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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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大专:1分;本科(具学位):2分;硕士:3分;博士:4分;博士后:5分;双学历者增加1分 | 5 | |
学术论文 | 符合评审条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分,SCI论文每篇2分 | 5 | |
科研课题、科技创新 | 科研课题、专利需与参评专业相关,同一课题、专利就高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课题立项和结题排名前三可得分(按照相应级别基数乘以系数,排一*1,排二*0.6,排三*0.3),已立项的课题(厅级、市级级)每项基数1分、省级每项基数3分、国家级每项基数5分,完成结题的每项基数增加1分(同一课题就高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国家级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为准,排一记2分,排二记1分 | 7 | |
从事专技岗位工作年限 | 参评副高职称:从事专技工作满5年得1分,每增加1年加1分 | 10 | |
任职年限 | 达到任现职起点年限得5分,任现职年限每增加1年加1分 | 10 | |
外语 | 取得符合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证书或免职称外语条件的人员得5分 | 5 | |
计算机能力 | 每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者得1分(原人事厅计算机中级证书可认可1个科目);符合人社部门免计算机能力的人员得3分 | 3 | |
工作能力 | 采取个人业绩述职形式,评分小组根据专业特点重点评价知识与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尤其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以及病人的处置能力等 | 20 | |
职业道德 | 本项最高得分15分,基础分9分,根据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评分 | 15 |
以上评分细则仅供参考,具体的打分细则还需根据当地卫生部门或相关评审机构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