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算应届生,取决于毕业时间、合同性质及社保缴纳情况。 关键点:若在毕业当年签订且未缴纳社保,通常保留应届生身份;若合同条款等同于正式劳动关系或已缴社保,则可能丧失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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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是核心判定标准
应届生身份以毕业证日期为基准,通常涵盖毕业当年及择业期(2年内)。实习期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超过毕业当年,且未正式就业(如缴纳社保),仍属应届生范畴。部分省份(如山东)已放宽政策,明确毕业当年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应届生资格。 -
劳动合同性质决定身份存续
实习协议或短期劳动合同若仅约定实习权益(如培训、补贴),未涉及正式用工条款(如五险一金),应届生身份不受影响。反之,若合同明确工作期限、薪资待遇并缴纳社保,则视为正式就业,身份自动失效。 -
社保缴纳是身份认定的“红线”
用人单位为实习生缴纳社保(非居民医保或商业保险)即标志劳动关系成立,应届生身份终止。但自主缴纳社保或实习单位代缴意外险等不影响认定,需区分社保类型。 -
政策与用人单位差异需留意
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对应届生落户有特殊规定,即使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当年毕业”条件仍可享受政策。企业校招中,部分单位允许已签实习合同者以应届生身份应聘,但需提前确认内部规则。
提示: 若需保留应届生身份(如考公、落户),建议优先签署实习协议,避免正式劳动合同;已签合同者需核查社保记录,必要时咨询学校就业部门或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