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满足法定年龄和劳动关系实质要件。关键点在于区分勤工助学与就业目的:若以就业为目标、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并从事业务组成部分的劳动,即使未毕业也可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 法律主体资格:年满16周岁的在校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被法律明文排除。若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且无欺诈,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生效。
-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三项核心条件——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有报酬的劳动、工作内容属单位业务范围。单纯的实习或勤工助学不视为劳动关系。
- 权益保障:符合劳动关系的在校生享有工资、社保、工伤待遇等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学生身份为由拒签合同或克扣福利。
- 风险提示:建议明确约定工作性质(如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凭证等证据,避免争议时权益受损。
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核心在于劳动关系的实质而非形式。若以就业为目的全职工作,法律明确保障其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