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大学未毕业的学生通常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原因如下:
一、法律主体资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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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签订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未毕业学生因仍在接受教育,法律上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因此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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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协议替代方案
未毕业学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 就业协议 或 实习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业协议是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属于民事合同,受《民法典》保护;实习协议则明确双方为劳务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
二、法律风险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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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享受劳动权益
未毕业学生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或实习关系,单位无需履行《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义务,如缴纳五险一金、办理用工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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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效力与**难度
即使签订劳动合同,因缺乏劳动关系证明(如毕业证、社保缴纳记录等),学生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难度较大。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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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毕业 :若学生提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报到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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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过渡 :部分学校允许未毕业学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转为劳动合同,但需符合学校规定。
总结
未毕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实习协议,无法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学生在毕业前与单位明确协议条款,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