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二款规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以下赔偿:
一、基本赔偿原则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即“退一赔十”规则。
二、赔偿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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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求 :仅适用于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需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明知”食品不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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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基数 :以食品价款为计算基础,而非实际损失金额。
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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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或销售者可能面临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罚款2000-5万元,1万元以上罚款50%-100%)及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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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销售金额50%-200%罚金,情节严重者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法律依据
该条款与《食品安全法》第96条整体构成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确保消费者权益与违法者责任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