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税法规定,工资8000元但公司未发放时,个人所得税处理方式如下:
一、基本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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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报个税
若工资未实际发放,员工无需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以实际发放收入为计税依据,未发放期间不产生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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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工资时合并申报
若公司补发工资,需将补发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个税。例如,补发6个月工资时,应合并到补发当月收入计税,避免分摊到各月导致多缴税。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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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
若公司未按时代扣代缴,员工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大厅办理汇算清缴,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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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建议
企业可按月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未发放时进行零申报。补发工资时,再按实际发放金额代扣代缴个税。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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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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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明确累计预扣法计算规则。
总结 :未发放工资期间无需申报,补发时合并计税并补缴税款。企业应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员工关注次年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