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资需在实际发放月份合并申报个税,以实际到账金额为计税依据,不可提前或拆分申报。关键点包括:①未发放时零申报;②补发工资合并至实际发放月计税;③需保留工资凭证备查;④税率跳档风险需与员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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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基本原则
个税遵循“收付实现制”,即工资实际到账的月份才需申报。拖欠期间未发放的工资,企业应在当月个税申报中填“0”,避免虚增收入。补发时,需将拖欠部分与当月正常工资合并计算,按累计预扣法计税。例如,9月补发7-8月工资,则全部计入9月收入申报。 -
具体操作步骤
- 拆分归属期:补发工资需拆分至原应发月份(如拖欠3个月工资需分别对应原月份),但实际操作中若无法拆分,部分地区允许合并至发放月申报,需提供拖欠证明。
- 更正错误申报:若企业已提前申报未发工资,需作废往期记录并重新在实际发放月申报。例如,7月虚报的工资应在9月补发时合并申报,并作废7月数据。
- 计算税额:合并后的收入减去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及专项扣除(如社保、子女教育等),按超额累进税率(3%-4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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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注意事项
- 税率跳档:集中补发可能导致适用更高税率,企业需与员工协商解释或分摊发放。
- 滞纳金责任:因企业拖欠导致的税款延迟缴纳,通常由企业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凭证留存:保留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明补发工资所属期,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总结:拖欠工资的个税申报核心是“实际发放才计税”,企业需严格按到账时间操作,避免合规风险。员工若发现个税记录异常,可通过个税APP申诉或次年汇算清缴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