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级职称直接认定相关政策如下:
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
适用范围 :在广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如自治区认定的 D 层次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E 层次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团队带头人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等。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不受已取得职称级别、系列及资历年限限制,可破格、越级、转系列或无职称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
申报流程 :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审议、答辩、公示和推荐职责,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至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最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程序确认评审结果。
普通学历教育毕业生职称认定
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认定相应职称。如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 2 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博士后出站人员职称认定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2 年以上期满合格出站人员,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用人单位审议推荐,可以认定副高级职称。取得职称时间从出站之日算起,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后 2 年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