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起止时间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过渡性养老金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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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时间始于 2014年10月 ,对应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的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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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过渡期持续 10年 ,因此结束时间为 2024年9月 (即2014年10月后的第10年)。
二、过渡性养老金的适用人群
-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 :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职工,其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无法直接计入个人账户,需通过过渡性养老金进行补偿。
三、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times \text{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times 1.2%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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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取退休时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缴费工资的比值,再乘以退休时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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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即改革前的工作年限。
四、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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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退休时间分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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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差额部分分3年发放(2024年发放40%,2025年30%,2026年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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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前退休的人员 :同样分3年发放,但2025年发放比例降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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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础养老金的关系
过渡性养老金是 基础养老金的组成部分 ,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共同构成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五、过渡性养老金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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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终止时间
过渡性养老金于 2025年9月 结束,之后统一实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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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2021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补发期仍为5年(2021-2025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规定及地方执行细则,具体计算以退休时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