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及上海市相关规定,"92年底前连续工龄"是指1992年12月31日前职工的工作年限,其性质及作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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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定义
该工龄属于 视同缴费年限 ,即在此期间职工虽未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但按国家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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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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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1月起,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92年底前工龄合并计算,共同影响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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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龄连续(如无中断),可全额计入视同缴费年限,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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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影响
92年底前工龄是养老金计算的关键参数,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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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相关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33号)及地方实施细则。
总结 :92年底前连续工龄是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视同缴费机制保障其权益,无需补缴即可计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