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关于公开招聘考试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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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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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6日由人事部令第6号发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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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招聘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基本条件(国籍、品行、专业技能等)及招聘方式(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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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 规定了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的刑事责任,如伪造证件、考试作弊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键原则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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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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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过程需***息、程序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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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应聚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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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违规处理
- 严格禁止伪造证件、作弊等行为,对违规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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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处理 :涉密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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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通过公开招考辅导教材、专家研究等强化命题科学性。
以上规定共同构成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法律框架,确保选拔过程的规范性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