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条件,以下是主要的几种情况:
高校毕业生
身份要求: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状态: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或担任企业法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时间限制:首次申领补贴日期距离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不超过24个月。
缴费要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单独或同时缴纳)。
就业困难人员
身份认定: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
就业形式:在本市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缴费要求:从事灵活就业期间,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贴申领:在本市未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领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其他人员
就业形式: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
就业登记: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缴费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