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军涉及多起案件,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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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年)
被告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马铃薯款,被判决立即支付欠款1,998,089元,并按银行同期**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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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贪污案(2016年)
华润电力原总裁王玉军因受贿、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具体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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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10年6个月(对应427万元贿赂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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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6个月(对应10万元贪污金额)
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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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2014年)
王玉军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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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案(2007年)
王玉军作为北京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原副所长,因刑讯逼供致人伤残,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二审维持原判。
总结 :王玉军在不同时间、不同案件中均被判有罪,涉及民事、刑事及公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