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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10报警后,公安机关是否出具回执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出具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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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要求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应当场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并及时送达报案人。 该回执单需包含报警人姓名、案件处理承诺、联系方式、警务监督电话及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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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三个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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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接报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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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接受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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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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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出具回执单的救济途径
若派出所未依法出具回执单,可通过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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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索要
报案时直接要求民警填写并签发回执单,若拒绝可当场索要。2. 后续投诉
- 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未果时,可拨打警务督察电话(如12389)或当地公安机关监督部门投诉。 - 部分地区(如华律网提到的22480816)也提供专门的投诉渠道。
三、特殊情形说明
- 不立案且不出具回执 :若公安机关既不立案也不提供回执,可能构成程序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可要求书面告知不立案原因。- 非刑事案件 :对于治安案件等行政案件,公安机关也需履行告知义务,但处理流程可能略有不同。
总结
报警后是否获得回执单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是否依法履行程序。若未收到回执单,建议通过现场索要或投诉渠道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