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共有15个副省级城市,这些城市因其经济、政治地位重要而被赋予省部级副职的行政级别,包括广州、深圳、南京、武汉等核心城市,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为计划单列市。
1994年2月,中国首次明确16个城市为副省级市,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和重庆。但1997年重庆升级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数量调整为15个。副省级城市的行政地位介于省会城市与直辖市之间,尽管仍归属各省管辖,但实际管理权限更高,其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由中央直接管理任免。从地域分布看,涵盖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北。具体名单如下:
- 东北地区: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
- 华东地区:南京、杭州、宁波、济南、青岛、厦门
- 华南地区:广州、深圳
- 华中地区:武汉
- 西北地区:西安
- 西南地区:成都
这些城市的行政级别虽为地级市,但市委书记等职务行政级别为副省级,高于普通地级市。计划单列市(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在财政与经济政策上享受更大自主权。例如,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总量常位列副省级城市首位。而广州、成都、武汉等作为省会城市则承担更强的区域辐射职能。副省级市的设立旨在强化中心城市作用,推动跨区域经济协作,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带动效应。整体上,副省级市的行政定位介于省会与直辖市之间,在国家经济布局中具有战略意义。了解这一划分对把握城市发展动态及区域经济政策导向至关重要。